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下:依照法律服兵役;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国防勤务义务。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五十条规定: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第五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需要使用民用资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应当提出征用需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征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予以登记,向被征用人出具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五十条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五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需要使用民用资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应当提出征用需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征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予以登记,向被征用人出具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