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办法》是国家为了保障国防需要,限制和规范征用民用资源而制定的相关法规。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在进行军事行动时征用民用资源的一系列程序和标准,旨在保护被征用者的权益,提高征用效率。具体来说,该办法规定了征用申请、审核、公告、通知、接收等程序,对征用的范围、期限、数量等予以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征用后对被征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合理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合理直接损失、适当的征用费用、搬迁费用和生产固定资产的维修及管理费用等方面。同时也对被征用者的权利与义务、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方面做出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明确规定征用民用资源必须在军事必要的时候进行,同时应当优先采取安置、租赁等非征用手段。对于被征用者的补偿也必须符合公正、合理、可操作等原则,以保障被征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办法》第十三条 依法征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补偿。补偿标准和方式应当符合最低限度公正合理、可操作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