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平湖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为引领,结合国家级、省级3个示范创建,重点围绕生产管理、流通营销、行业监管、公共服务、乡村治理五大领域,开展金平湖“1+1+N”数字乡村“大脑”建设,即建设1个数字驾驶舱,打造1个数字化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发“N”个特色业务应用,通过重点建设平湖市数字乡村大数据中心、“金平湖”特色优势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农业面源污染智能化防控、数字化绿色发展示范区等4大类8大项目19个子项目建设,打造云购、云享、云观、云游、云创5个数字化应用体验专题,体验一键游乐购、一宝享文明、一图观三农、一路游乡村、一芯创未来,全力打造数字乡村新样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