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昌黎美丽乡村规划》,昌黎将有一部分自然村并入其他村庄。昌黎县区域范围内将进行乡村发展统一规划管理。涉及并庄的乡镇有茹荷、刘台庄、荒佃庄、泥井镇、龙家店、新集镇、安山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