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性骚扰和不当言论是严重侵害了个人尊严和权益的行为,劳动者遭受性骚扰或不当言论可以向单位或者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提出投诉或者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如未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遭受性骚扰或不当言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1.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订立的;二、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工作条件符合约定的;四、用人单位未保障劳动者安全卫生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遭受性骚扰或不当言论,可以视为用人单位“未保障劳动者安全卫生”的情形之一。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有约定仲裁解决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劳动者在被性骚扰或不当言论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订立的;二、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工作条件符合约定的;四、用人单位未保障劳动者安全卫生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遭受性骚扰或不当言论,可以视为用人单位“未保障劳动者安全卫生”的情形之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有约定仲裁解决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劳动者在被性骚扰或不当言论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