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如下,同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一、租赁期届满和合同期满区别
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二、永久租赁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永久租赁合同未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然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