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于2001年颁布实施,是一项管理少数民族人口信息的法规。该办法规定,民族成份登记是指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采集、核查、认定和管理居民的民族成份信息。全国各地均可进行民族成份登记,但对于自愿参与的居民,不得有任何强制性要求。民族成份登记旨在对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普查管理,以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及其文化传统。同时,该办法也规定,民族成份信息不得作为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唯一凭证,以避免歧视。对于已经登记的民族成份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如果公安机关需要使用民族成份信息开展工作,必须经过合法授权和程序。总之,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是一项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的重要法规,其实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信息的安全以及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民族成份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安机关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合法授权和程序使用民族成份登记信息,不得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