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公司工作的女性员工怀孕了,这个时候就可以休产假,产假有一定的期限,一般是98天,生的是多胞胎或者是剖腹产或者难产的话就会增加15天的产假,
一、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二、可以延长产假吗
产假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假期后,还想申请继续休假的行为,称为产假延长。第二种产假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
但是规定了产妇在休完假期后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的时间大致为六个月。每个公司或者单位的产假延长情况要依据公司的情况而定。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6.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每个地方的补充规定会有不同)。
三、法律规定或内容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除了我们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还会对产假的基础上进行增加,如果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难产的情况,就可以增加产假的天数,这个时候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除了法定的产假能够增加,其他的情况一般是不能够增加产假天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