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逃离事故现场的。2、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接受调查期间逃逸的。7,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