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常觉得,既然是试用期,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先试用满意后,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还有的单位认为,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新招人员,不想要了,因为没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可以减少麻烦。
律师认为: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因试用期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其索要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应及时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权利与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待劳动者维权时,可能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