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于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时,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中止执行。中止执行意味着原判决或裁定暂时不能被执行,相关的财产也可能被冻结或保全。如果中止申请被批准,那么法院将会发出中止执行通知书,要求原审法院停止执行,并在法定期限内冻结或保全相关的财产。中止执行的时间通常为6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年。在中止执行期间,当事人可以继续进行上诉或再审程序。最终,上级法院将作出是否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判决的决定,并通知原审法院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终决定维持原判决,那么被中止的执行将会被恢复并继续进行,受影响的财产也将被解除冻结或保全。如果最终决定变更或撤销原判决,那么中止执行期间的财产冻结或保全可能会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当事人提出中止执行申请的,应当提供担保。法院决定中止执行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