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安抗辩权使用方式是出现法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_x000D_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_x000D_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_x000D_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_x000D_
(三)丧失商业信誉;_x000D_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_x000D_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