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后,双方离婚协议已生效。如果双方对离婚协议中处理的孩子抚养权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双方需要另行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双方不签订补充协议,最终还是以办理离婚手续中备案的离婚协议为准。
一、离婚协议可以提出补充吗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再补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双方是可以协商补充相关内容。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由于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那么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签离婚协议书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常事后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约定。
二、协议离婚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首先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协议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变更原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同样在男女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因为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应被支持。
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