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分别规定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5-30元;
2.中等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
3.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