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陪送至机场值机柜台,填写乘机申请书并与服务人员交接,并在儿童下机地点安排人员予以迎接和照料。
2、为无成人陪伴儿童办完乘机手续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停留在机场,直至航班起飞。
3、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川航提供在航班到达站安排的接送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
4、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无成人陪伴儿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还需填写相关出入境申报单卡,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注:儿童凭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购票,如身份证、户口薄(16岁以下)、护照,并持与购票时一致的证件原件办理乘机手续。接送机时,接送机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机场办理接送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十四条 旅客应在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票。
旅客购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购买儿童票、婴儿票,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
重病旅客购票,应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每一旅客均应单独填开一本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