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出具的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向对方张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借款人向对方主张要求还款之日起算。
2、如果借据未约定利息,那只能按0利息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