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积金是否能在异地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是想获取公积金去异地购房,能够在购房后凭借房产证原件或许购房合同加发票(契税完税凭据),托付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公积金;
第二,如果是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若在所在地交纳公积金,要向所购房子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是不是能够办理,若在外地交纳公积金,在外地购房,能够到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