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
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
4、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