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关于人身自由、尊严、健康、名誉等方面的自然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具体来讲,包括:1. 生命权:任何人都有权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对他人生命安全具有尊重和保护义务。2. 健康权:公民享有保持身心健康、接受医疗保健和预防疾病的权利。3. 肖像权:公民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进行保护、决定肖像使用、获得肖像保护。4. 姓名权:公民享有自主选择、使用、变更、放弃自己的姓名的权利。侵犯人身权利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和平、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申请司法救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非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受拘禁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