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医疗费(需要收据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的一些证据来确定具体费用,有异议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的费用;3、护理的费用;4、交通所用的费用;5、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应当根据补助的标准来确定);6、营养所需的费用(应当根据具体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的,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可以作出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