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主要针对阜阳市的灵活就业人员,规定了他们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缴费比例。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其上一年度收入的20%;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其上一年度收入的1%至3%不等,由其自行选择。此外,该通知还规定了缴费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并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程序。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关于阜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其上一年度收入的20%计算,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