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近年来,随着灵活就业的快速发展,安徽省也逐渐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制度。根据《安徽省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徽省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应当由当地社保部门制定并公布。目前,安徽省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主要包括三档:最低标准、中等标准和最高标准。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的城市和县区制定,一般由当地社保部门公布。例如,合肥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为最低标准每月100元、中等标准每月200元、最高标准每月300元;芜湖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为最低标准每月60元、中等标准每月120元、最高标准每月180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和县区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请灵活就业者在缴费时仔细核对当地规定。另外,根据安徽省社保局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均按月缴纳,且按照应缴金额的50%由个人缴纳,另外5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补贴资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