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主要得看当地政策,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恶性肿瘤的话,那么特殊门诊需要五年一办,如果是其他疾病的话,那么通常需要一年办一次,或者两年办一次。
特殊门诊一般是指符合规定大病、慢性病,在门诊治疗也可以按照住院医疗进行报销,这是因为医保主要是可对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但是一些大病和慢性病等,不一定需要住院,在门诊也可以进行治疗,因此才有特殊门诊。
特殊门诊病种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
2、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