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丹麦技术移民项目实行打分制度,申请人至少要获得100分,评分标准包括:教育、语言能力、工作经验、适应能力和年龄。1、教育,申请人的教育水平按照丹麦标准进行评估,学位评定不以名称而论,而是遵循丹麦的国家学位认定标准。只能凭借一种学历获得分数,根据教育水平申请人最多可以获得105分。2、语言能力,丹麦针对将丹麦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外国人进行语言测试,凭借语言能力最多可以获得30分。3、工作经验,根据工作年限,及过去五年内是否作为研究人员,或者工作领域是否属于丹麦近期紧缺专业,均可获得工作经验评估分,凭借工作经验至多可以获得15分。4、适应能力,如果申请人曾经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包括丹麦,或者瑞士学习工作过,将被视作尽快融入丹麦劳动市场的有效基础,您将获得适应性得分,凭借适应能力至多可以获得15分。5、年龄,根据申请人递交申请时的年龄给申请人打分,凭借年龄至多可以获得15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