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隐名股东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_x000D_
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_x000D_
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_x000D_
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_x000D_
4、协议针对第三人无效。
法律依据:
_x000D_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_x000D_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_x000D_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_x000D_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