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颁布并多次修订,旨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检查是保障该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根据该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可以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取证,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监督检查机构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资料、物品等,同时可以对现场进行勘验和查封。对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监督检查机构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监督检查机构,也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调查取证,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