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结婚证,小孩落户在女方,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来,需要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件。办理流程如下:1、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到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再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