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的罪犯,应该立即停止执行,并立即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所以,刑事案件当中,发现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一般都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到了审判阶段或者执行阶段也要做缓刑或者监外执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