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公积金都会发布新的政策,就在7月1日,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指出了2021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一个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与去年相比,一个月最高缴存额为5908元,最低缴存额为170元。而且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在缴存公积金时应当按时,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经过湖南省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之后,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到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湖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有哪些:
1、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2、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
或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省内购买、建造、翻建、大
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限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
3、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并应自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上述住厉货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5、职工家庭已办理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1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6、职工家庭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 只能选择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
7、住房贷款结清的,职工家庭应在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8、职工家庭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以与长沙公积金中心或省直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每年固定日期将上一年度还贷额提取至约定账户。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可根据治疗情况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没有时间间隔和次数限制。
10、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申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