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申领数量减少了很多是因为税务局会定期清理企业没有用处的发票数量,在电脑系统看到公司近半年的发票用量数据,不需要用到那么多,就会调减发票用量。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合适的领购发票数量。税务机关会依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开具发票特殊性等因素,结合下述情况核定发票基本月供应量:(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一般纳税人需要核定;(二)纳税信用级别为B和未评定信用等级的一般纳税人参考下述标准核定发票数量:1、初次办理票种核定的一般纳税人,核定的每月最高领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5份,企业有特殊需求的,经办税服务大厅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放宽每月最高领票数量;2、对其他纳税人,按上年度销售额标准,结合审批的最高开票限额,核定每月最高领票数量;3、对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每次核定发放的专用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的一般纳税人,核定的每月最高领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一般纳税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审核,可适当放宽每月最高领票数量。税务机关核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规定如下:1、纳税信用级别为A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一般纳税人需要核定;2、纳税信用级别为B和未评定信用等级的一般纳税人参考下述标准核定发票数量:初次办理最高开票限额的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纳税人有特殊需求的,经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放宽;对其他纳税人,按上年度销售额标准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年销售额按年换算。其中年销售额在1000万以上的,可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年销售额在1亿以上的,可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1000万元;年销售额在10亿以上的,可授权最高开票限额为1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