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土地位于柯城区万田乡境内,庙源溪东北侧,万九线西南侧。该地块用地性质为 文化设施用地(A2)和商务设施用地(B2、商务金融用地)总用地面积 19179平方米,合28.77亩。其中文化设施用地10701平方米,合16.05亩;商务设施用地8478平方米,合12.72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