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1、第一部分:说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职业、户籍地点、地址、联系方式;
2、第二部分:说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过程;
3、第三部分: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详细列出条件内容、执行方式、时间、调解协议的有效条件和时间;
4、第四部分: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指纹签字,见证人按指纹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