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有间接证实功能的,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实事实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属于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称外围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_x000D_
证据包括:_x000D_
(一)当事人的陈述;_x000D_
(二)书证;_x000D_
(三)物证;_x000D_
(四)视听资料;_x000D_
(五)电子数据;_x000D_
(六)证人证言;_x000D_
(七)鉴定意见;_x000D_
(八)勘验笔录。_x000D_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