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房产归单独一方所有的,可以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过户登记;房产归全部共有人共有的,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过户登记。
一、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别人?
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别人。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子过户了有没有风险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过户后拿到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之前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此时法院查封或者有其他产权争议,如果买受人以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可能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以相对市场价格较低的价格交易,那可能会撤销提交的过户申请。当房屋办理完毕过户手续领取到不动产权证,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买受人。如果卖方人在转让房产前与其他人有什么纠纷,与买受人无关。
三、怎样在产权上加名字
在产权上加名字如下:
(一)继承: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加名,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
(二)买卖、赠与: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买卖、赠与合同,房产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转移登记;
(三)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