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和建施总平面图1份。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5、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6、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