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
A级区域(计时收费时段7:30~21:30)小车: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5元,以后每半小时收2元,累计收费;大车: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10元,以后每半小时收4元,累计收费。
B级区域(计时收费时段为7:30~19:00)小车: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4元;以后每半小时收1元,累计收费;大车: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8元;以后每半小时收2元,累计收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