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淮南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淮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管理方式。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经批准设立的路内停车泊位(指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巷内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城市交通场站,旅游景点,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等为特定群体提供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道路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分A、B级两个停车区域,30分钟内免费。道路停车泊位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夜间不收费,其中A级区域白天首小时内3元,之后每增加半小时1元。公共停车场A级区域4小时以内5元,4-8小时10元,24小时以内15元。
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城市交通场站、旅游景点停车场等专用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4小时以内5元,4-8小时10元,24小时以内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