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二)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三)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四)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五)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一、他项权证的特点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二、历史道路通行权纠纷是什么
通行权纠纷是相邻关系纠纷中最古老的种类之一。公民都有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公共道路以至侵犯他人的通行权。不仅如此,公民在生活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没有公共道路可供出行,必须从邻人的土地上通行时,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负有容忍的义务,即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但享有邻地通行权的一方,应选择对邻人损害最小的线路通行,并对其因此所受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而影响他人生产、生活时,他方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或请求恢复原状,但有条件可另开通道的,也可另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