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或者土地的他项权利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之外的人,对房屋享受担保物权(主要是抵押权)的证明文件。
2、房屋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应当由他项物权权利人持有,用以证明自己对房屋所享有的权利。
一般银行抵押只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贷款结清后,可到银行或者房管局领取房产证,开发商只负责办理产权证,土地证需要客户自己带着产权证到土地局办理,开发商不负责此证办理,请到当地土地局咨询!
如果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贷款结清后,抵押权解除,银行应该归还你的土地证啊,请您到土地局咨询,办理土地证抵押具体部门是哪个,因为土地证是土地局出具的,如果抵押土地证,银行应该和土地局有相应手续才对。况且,他项权证,只有抵押权利人才有,也不可能给到你啊。是不是银行自己和土地局的手续没有走完,土地抵押权尚未解除,建议到土地局具体办理部门咨询,再让银行协助办理。或者办理完土地抵押手续,银行根本就没有去领取土地他项权证也是极有可能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怎样补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可以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具体流程如下:
(1)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失,原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后将会出具遗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权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遗失,公告期限为2个月。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如原件遗失则提供在媒体刊登遗失公告;
2、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在银行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变更登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5、若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二、他项权证概念及含义
1、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不同于认股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2、一般房产购买,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3、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4、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