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颁发房产他项权证,该证由抵押权人留存,在房产证备注栏有记录,本人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有关信息。
二、领取方式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房产在还完抵押贷之后,可以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那里取回房产他项权证,房主应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房产房产他项权证被收回,同时在房产本上注明抵押已解除。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三、特点
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