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情形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这里包含四个要素:一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二是医疗期满,三是不能从事原工作,四是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建议您先提起劳动仲裁,然后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因果关系鉴定; 若您的疾病是由工作原因造成的,则做工伤认定,这样企业就需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