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必须要签订书面协议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章,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法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借款协议如何写借款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法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有哪些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章,以体现不同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章。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章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章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有哪些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