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要求,经市委同意,本市区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于2021年11月同步进行。为保证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产生,必须统筹考虑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以便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必须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考虑到2021年进博会预计将于11月5日至10日举行,以及2022年春节是2月1日,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从有利于区和乡镇工作安排出发,经征求各区人大意见,参照上一届投票选举日,本市各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拟安排在2021年11月中旬(建议11月16日),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中旬分别召开乡镇和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地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
新修改的选举法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的要求,适当增加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修改后的选举法第十二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按照该款规定,本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一百四十名)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该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上限。同时,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重新确定的代表总名额应低于选举法规定的该级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并留有一定余地”的要求,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充分尊重各区人大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各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测算,本市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5103名。与2016年相比,代表总名额增加503名。
《决定(草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