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配偶到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是全款买的房子并且登记的名字只有自己,那么是不用配偶同意的;如果有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需要配偶同意。如果贷款买的房子,并且是一起还贷款的,那么房子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则需要配偶同意方可过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