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三板可以采取大宗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规定,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大宗交易是指单笔申报数量或转让金额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标准的股票转让,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仅适用于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转让。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申报时间暂时只限于15:00-15:30。
新三板大宗交易的好处:
1、利用协议转让中的“互报成交”即通常所说“手拉手”交易功能实现大宗股权转让。
2、降低价格波动幅度。
3、提高做市股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