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与我们普通的结婚是不一样的,在与军人结婚前需要办理很多的手续。所以很多人想问:与军人结婚需要审批吗?在此,晖律网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与军人结婚需要审批吗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与军人结婚需要审批吗
(一)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凡离过婚的申请再结婚时,还须持离婚证件。
(三)战士一般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对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二、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军人(含双军人)结婚的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要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申请理由。
2.医学检查:申请双方到军队或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军队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军队人员可就近到地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用由军队人员所在单位卫生部门报销。
3.配合函调:符合结婚条件的干部、士官配合组织部门向爱人所在单位进行函调,了解对方的政治表现、社会关系和婚育基本情况。
4.办理登记:待回函、经政治机关审批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申请人双方到男(或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5.报告建档:领取《结婚证》后,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报告,由党支部通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档案》,将《申请结婚报告表》、体格检查表归入个人档案,同时进行计划生育责任承包登记。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就是我国军人结婚登记的特殊规定和军人结婚的特别审查内容。军人有特殊的职业,要接受特别的管理,同时也有特别的保护。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晖律网网进行法律咨询,晖律网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