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记者王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教育部日前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据了解,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更加严格和具体。
新修改的规定指出,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规定还新增:注重在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青年人才中选拔辅导员。
新修改的规定明确提出,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全校专职辅导员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原规定“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修改为“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应该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与专业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相关考核挂钩。”
新规定还要求,加强辅导员培训专业化建设,积极吸收国内外研究最新成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益经验,建设贴近辅导员工作实际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全国性辅导员培训专家师资库。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全校专职辅导员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规定“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修改为“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应该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与专业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相关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