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晋升路线为:狱警、副监区长(行政处室副职)、监区长(行政处室正职)、副监狱长、监狱长、狱管局副局长、正局长;通过竞争上岗或组织任命、公开招考等方法提升职务,其选拔任用同样以《公务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标准。
只要所在单位有编制职数空缺(光有职位空缺没编制是不行的,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确认),
可通过竞争上岗或组织任命、公开招考等方法,提升职务。
监狱警察晋升路线(由高到低):
狱警、副监区长(行政处室副职)、监区长(行政处室正职)、副监狱长、监狱长、狱管局副局长、正局长。
监狱警察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有关罪犯改造、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程序性内容,其包括收监、减刑、假释、释放等;
3、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4、负责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
4、负责监狱罪犯的教育、生活卫生、医疗防疫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监狱计划、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监狱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权限管理和任免干部;负责干警和职工的劳动工资、警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监狱干警的执法监督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7、探视人身份的核实;会见注意事项的告知;监督会见过程;检察探视物品;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