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 \r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每晋升一级为四年。
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