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公示时间一般是七到十五天。确定公示时间既要有利于群众反映意见,又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在这个时间段让广大的人知晓,用充分的时间去征求到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一般以七到十五天为宜,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